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相关要求,强化对村级“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指导,近日,周村区纪委监委印发《周村区纪检监察干部挂职村级纪检委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指南。 聚焦“谁来干”,明确挂职条件和程序。《办法》围绕“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回避情形”三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党和国家关于村(社区)的各项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原则上不得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及近亲属任“两委”成员的村(社区)挂职。近期,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8个集体经济体量大、监督任务重、社会矛盾多的村(社区),并选派区镇两级8名纪检监察干部挂职开展工作。 聚焦“干什么”,细化职责任务。《办法》明确了五方面10项职责清单,包括监督指导、调查研究、列席会议、政策宣传、受理举报等。通过对“三务”公开、“三资”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惠农惠民政策、涉权事项备案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督促村级“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通过“面对面”交流、“手把手”帮带,指导帮助村级纪检委员提高监督执纪能力、高质高效开展同级监督。 聚焦“怎么干”,提出工作要求。《办法》规定了对挂职村级纪检委员的日常管理办法,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守牢廉洁自律底线;落实监督日志制度,条目式记录开展监督指导、一线调研、列席会议等工作情况;落实工作汇报制度,实行季报告、年总结,重要问题、重点工作随时汇报,确保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提效率。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的监督,延伸“触角”、安装“探头”、织密监督网,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执纪的“最后一里”,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建设“清廉村居”提供坚强制度保障。